“第三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举办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班

        6月29至30日,“第三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和法国奥弗涅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获得法国驻华大使馆资助。来自法国奥尔良大学、奥弗涅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台湾东华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以及国家文物局和上海文物局等中法两国的专家学者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人大法学院王云霞教授、肖建国教授、石佳友副教授、竺效副教授等相关专业的老师以及数名硕士生、博士生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李秀清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教授、法国奥弗涅大学法学院院长弗洛朗•卡尼尔(FlorentGarnier)教授、法国驻上海领事馆副总领事德瓦利 (Guillaume Delvallée)先生分别致辞,对第三届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嘉宾们在致辞中谈到,中法两国作为文化遗产大国,彼此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是两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本次学术交流将有利于中法文化遗产法学者、遗产管理者之间的合作,进而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学术研讨阶段,与会代表围绕“公众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权利基础”、“公众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具体路径”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地方政府在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中的作用”等三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与会代表认为,公众参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不仅对于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而且对于公众文化意识和文化自决的提升以及公民社会的建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无论在中国还是法国,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依然遵循的是政府主导的模式,公众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应有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从而影响了遗产保护的效果。因此,应当分别从法律环境的构建、社会舆论的营造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公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规范,促进公众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应有作用的发挥。

       中法文化遗产法研讨会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法国奥弗涅大学于2011年发起举办的系列学术研讨会,每年轮流在中国和法国召开,旨在为中法两国文化遗产法研究者、遗产管理者以及政府官员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主办方,已经成功参与了三届研讨会的主办工作,对加强人大法学院国际合作、促进文化遗产法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